
采血患者须知
一、静脉采血前患者的准备
1、饮食
1、1、 患者在采血前不宜改变饮食习惯,24 h 内不宜饮酒。
1、2、 大多数检验项目需要空腹采血,空腹要求至少禁食 8 h,以 12 h~14 h 为宜,但不宜超过 16 h。宜安排在上午 7:00~10:00 采血(急症项目除外)。空腹期间可少量饮水。
2、运动和情绪
采血前24 h,患者不宜剧烈运动,采血当天患者宜避免情绪激动,采血前宜静息至少5 min。若需运动后采血,则遵循医嘱,并告知检验人员。
3、采血时间
采血时间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包括(不限于):
a) 血培养:寒战或发热初起时,抗生素应用之前采集最佳;
b)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及皮质醇:生理分泌有昼夜节律性,常规采血时间点为 8:00、16:00 和 24:00;
c) 女性性激素:生理周期的不同阶段有显著差异,采血日期需遵循医嘱;
d)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试验前 3 d 正常饮食,试验日先空腹采血,随后将 75 g 无水葡萄糖(相当于 82.5 g 含一水葡萄糖)溶于 300 ml 温水中,在 5 min 内喝完。在第一口服糖时计时,并于 2 h 采血,其他时间点采血需遵循医嘱。
4、若有晕针、晕血史的患者,请提前告知采血医护人员,以便于做好预防措施。
5、抽血前不宜穿着袖口紧的上衣,将衣袖卷至肘关节上5-7厘米处,充分暴露采血部位。
二、充值:请先在门诊大厅收费窗口、自助充值机或手机电子公众号上完成费用充值。
三、取号排队(上午7:00-11:00),在候诊座椅处关注大厅叫号显示屏,等待叫号采血。
四、采血后按压穿刺点5分钟(止血功能异常的患者适当延长按压时间),直至出血停止。
五、止血所用棉签、止血贴等请放置于垃圾桶内。
六、采血完毕,请按照工作人员告知的时间到自助报告打印机上自助领取检验报告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