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级护理
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2、 分级方法:
(1)患者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2)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
(3)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4)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的护理分级。
3、 分级依据:
(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a) 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b)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c) 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a)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b) 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c)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d) 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a) 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生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b)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c)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4)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4、自理能力分级
(1) 分级依据:采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对日常生活活动进行评定,根据Barthel指数的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等级。
(2)分级: 对进食、洗澡、修饰、穿衣、控制大便、控制小便、如厕、床椅转移、平地行走上下楼梯10个项目进行评定,将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总分。根据总分,将自理能力分为重度依赖、中度依赖、轻度依赖和无需依赖四个等级。
5、分级护理实施要求
(1)临床护士应根据患者的护理分级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2)应根据患者护理分级安排具备相应能力的护士护理病人。
(3)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a 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b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c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d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