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要求的
通 知
各科室:
按照市、县委宣传部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做以下要求:
1、“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使用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党建、“十个率先突破”考核,医院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从四月份开始,我市对“学习强国”工作每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县委宣传部也将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医院也将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
3、根据上级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每人每天30分达标。
4、根据上级安排,进行“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评选。
请各科室按照要求做好本科室干部职工的学习工作。
院党委办
院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